第354期-关于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申报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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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您好!

近期,部分地区税务局在官网公示: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发现境内居民XX存在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疑点。税务机关综合运用五步工作法对其开展风险提醒和督促整改。该纳税人存在取得境外所得未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在税务机关政策辅导后,该纳税人积极配合说明情况,并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XX万元。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申报纳税一直在税务机关日常监管中,美森咨询温馨提示如下:

一、 居民个人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境外所得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地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 税务机关 “五步工作法

什么是税务机关的五步工作法?见下图:

四、 需要特别关注事项

(一)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地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二)居民个人持股的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或股息是否不用缴税?

以常见红筹架构为例,办理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简称37号文)的居民个人直接持股BVI公司间接出售CAYMAN公司股权后,转让对价留存在BVI公司银行境外账户里,有些居民个人认为利润或股息没有从BVI公司分红到个人就无需申报个人所得税,然而非也,税务机关可以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二项进行纳税调整。

同时请务必注意纳税申报是有时间要求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1日至630日内申报,申报超时根据相关规定会有滞纳金的处罚。

(三)居民个人境外获得的利润、股息或员工股权激励收益未调回是否不用缴税?

关于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的收益纳税规定在上述第一、第二和第四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

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境外或股权激励所得收益是否调回的问题同样以常见红筹架构为例,《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关于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收益调回境内的规定如下:

6)境内个人从特殊目的公司分配的利润、从特殊目的公司减资、向境外机构或个人出让股份、从特殊目的公司清算等获得的收入、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调回境内。特殊目的公司或且控制的境外企业从境内被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减资、清算收益,从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获得的股权出让等收入(包括境外上市企业私有化以后获得的相关收益),其属于境内个人的部分,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调回境内

(8)境内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汇往境外的投资本金及其在境外产生的投资收益等变现所得,原则上应在变现后 6 个月内汇回境内。

税务局和外汇管理局有各自的监管要求,境内个人从特殊目的公司分配的利润、从特殊目的公司减资、向境外机构或个人出让股份、从特殊目的公司清算、员工股权激励收益等获得的收入不能说资金在未调回境内时就不用申报纳税,同样也不能申报纳税后资金就可以留存在境外,均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原则。

综上所述,请务必重点关注自然人是否属于居民个人?居民个人是否有取得境外所得?居民个人在境外银行账户及持有的境外公司银行账户是否在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数据交换范围内?居民个人的收入、消费记录和纳税申报金额是否匹配等问题。

特此温馨提示


美森咨询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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